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 Hester Peirce 表示,許多 NFT 並非證券
SEC 委員 Hester Peirce 公開表示,許多NFT根據美國法律,不符合證券的資格。
Peirce 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 SEC Speaks 2025 活動上發表講話,談到了人們對數字資產監管處理的持續擔憂,包括加密代幣和 nft。
她的言論是在 SEC 採取一系列執法行動之後發表的,這些行動引發了人們對 NFT 應如何分類以及是否屬於現有證券法規的質疑。

海絲特·皮爾斯 (Hester Peirce) 對 NFT 有何看法?
皮爾斯委員皮爾斯指出,許多 NFT 並不屬於證券的定義。 但她也澄清說,某些數字資產(包括 NFT)如果作為投資合同的一部分進行分發,則可以被視為證券。 皮爾斯認為,當買家被引導預期利潤取決於某個中心化實體的行為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皮爾斯表示,SEC 當前的做法嚴重依賴執法而非已發布的指導,導致許多業內人士缺乏明確的方向。 她表示,法律分析應該考慮資產的結構、營銷和銷售方式,而不僅僅是資產類型本身。
她提到了成立一個新的加密貨幣工作組,該工作組正在收集反饋意見,並致力於製定更正式的監管規定。 皮爾斯還再次呼籲建立一個安全港框架,旨在為加密貨幣項目提供一段確定的期限(例如三年),使其能夠在無需註冊的情況下發展壯大。 代幣作為證券。 在此期間,項目將需要滿足基本的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標準。
擬議的框架旨在適用於數字資產發行者,使他們有時間達到網絡成熟度或權力下放在面臨全面監管義務之前。 安全港提案尚未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採納。

這對 NFT 意味著什麼?
Peirce 最近的評論強調了對 NFT 和其他資產製定更清晰的監管定義的必要性。 數字資產。 雖然她認為許多 NFT 不是證券,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尚未發布正式指導來區分哪些 NFT 相關活動可能屬於證券法的管轄範圍。
在沒有公佈規則的情況下,NFT 創建者和平台仍將根據其資產的銷售和推廣方式接受解釋和潛在的執行。
皮爾斯表示,未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制定或立法行動可能會帶來進一步的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