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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香港穩定幣牌照申請深度剖析(上)

2025香港穩定幣牌照申請深度剖析(上)

Author:
528BTC
Published:
2025-06-23 17:31:00

作者:天元律師事務所 王偉

香港穩定幣監管的另一隻靴子終於落地。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下稱“《條例》”)。 僅五日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便迅速跟進,發布了詳盡的《監管指引草案》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諮詢文件》。 這一立法與監管的無縫銜接,標誌著香港為穩定幣發行商舖設的合規跑道正式落成,

穩定幣,作為錨定法定貨幣的數字資產,其戰略價值已遠超支付工具的範疇,正日益成為連接傳統金融與數字經濟的關鍵基礎設施。 其核心潛力體現在多個層面:它通過重構清算模式,為跨境貿易與匯款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決方案;作為去中心化金融(DeFi)世界的價值基石,支撐著數千億美元資產的流轉與借貸;同時,它也為加密市場的參與者提供了對沖波動的風險管理工具,並為普惠金融的實現和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探索,提供了重要的實踐參照。

然而,在通往這條“價值高速公路”的路徑上,風險與爭議如影隨形,幾次重大事件深刻地暴露了其潛在的脆弱性:

  • 算法穩定幣的“死亡螺旋”:2022年5月,市值一度高達400億美元的算法穩定幣TerraUSD(UST)及其生態代幣Luna的突然崩盤,是虛擬資產史上一次標誌性的系統性失敗。 它不僅直接導致了包括三箭資本在內的多家知名機構倒閉,更向市場和監管者揭示了算法設計在極端壓力下的內在不穩定性。

  • 抵押型穩定幣的“信任赤字”:即便是市場份額最大的抵押型穩定幣Tether(USDT),其儲備資產的透明度也長期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2021年,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NYAG)對其做出的處罰,核心便在於其對儲備金狀況的陳述不實。 這表明,即便有資產抵押,若缺乏嚴格的、可信的第三方審計與持續的透明度保障,穩定幣的“穩定”承諾依然會面臨信任挑戰。

正是基於對穩定幣這種“一體兩面”——既是高效金融工具,又是潛在風險源頭——的深刻認知,香港此番構建的監管體系,其監管框架的核心,直指此前暴露出的主要問題:通過強制性的全額、高質量流動性資產儲備及獨立審計,來解決“信任赤字”;通過嚴格禁止算法穩定幣,來規避“死亡螺旋”的風險。 其最終目標,是在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前提下,吸引全球範圍內負責任的創新者,從而在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同時,搶占虛擬資產這一新興領域的規則制定權和市場高地。

對於有意入局的市場參與者而言,這意味著簡單探討“為什麼要做”的時代已經結束。 深入理解並精準執行香港最新的《條例》《監管指引》及《AML諮詢文件》中的每一項具體要求,已不再是選項,而是決定成敗的先決條件。

我們基於對Web3行業及金融行業的多年法律合規服務經驗,將對此進行逐一剖析。

金管局在《監管指引草案》中明確,其評估並非基於單一指標,而是對申請人進行綜合、審慎的整體考察。 其核心意圖在於,確保只有具備足夠財務實力、穩健管治能力和高度合規意識的機構,才能進入這一新興領域。

這些考核標準,可歸納為以下七個相互關聯的核心基準:

1.充足的資本與財務資源(Financial Resources): 這是對申請人自身抗風險能力的直接檢驗。 金管局要求發行人必須持有充足的資本,以吸收日常運營中可能出現的各類虧損,確保其具備長期、可持續的經營能力,而非一個隨時可能因財務問題而倒下的“草台班子”。

2.儲備資產的質量與隔離(Reserve Assets Management): 這是穩定幣的信任基石,也是監管審查的核心。此舉旨在直接回應Tether儲備金透明度不足的市場疑慮,從制度上杜絕儲備資產被挪用的風險。

3.穩健的公司治理架構(Corporate Governance): 金管局關注的是發行人內部的權力製衡與決策機制。 這包括一個權責清晰的董事會(包含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勝任能力的管理層,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特別是“三道防線”的建立與有效運作。 這確保了公司不會因個人獨斷或內部管理混亂而偏離合規軌道。

4.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框架 (Risk MANAgement): 穩定幣業務橫跨金融、科技與合規等多個領域,風險複雜。這考驗的是申請人對業務風險的預見能力和管控水平。

5.公平透明的發行與贖回機制 (Issuance and Redemption): 這是保障用戶權利的核心。 發行人必須確保用戶能夠以公平、透明的價格,在合理時間內,將穩定幣按面值贖回為參考法幣。 任何可能影響贖回的條款、費用或限制,都必須清晰地向用戶披露。

6.合規的業務操守與信息披露(Business Practices and Conduct): 發行人必須以誠實、審慎的態度經營,並建立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 其核心是白皮書製度,要求向公眾清晰、準確地披露其穩定幣的運作模式、風險因素、儲備構成及審計報告等關鍵信息,以保障市場的知情權。

7.嚴格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防線(AML/CTF): 這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可動搖的底線。 發行人必須建立並有效執行一套符合香港本地及國際標準的AML/CTF系統,包括客戶盡職調查(KYC)、交易監控、可疑交易報告等,確保其穩定幣生態不會成為非法資金流轉的溫床。

綜上所述,金管局的這七大基準環環相扣,共同構成了一個嚴密的准入體系。

財務實力是金管局評估申請人能否在香港長久、穩健經營的第一道,也是最硬性的門檻。 這不僅是對申請人財務狀況的檢驗,更是對其進入這一高風險領域的決心和承諾的試探。

《監管指引》對此有明確規定:

“An applicant for a stablecoin issuer licence must have a minimum paid-up share capital of HK$25 million, or such higher amount as the Monetary Authority may specify, having regard to the scale and nature of the applicant’s proPoSed operations.”

(“申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者,必須擁有最低2500萬港元的實繳股本,或金融管理局根據申請人擬議業務的規模和性質可能指明的更高金額。”)

這一條款的核心在於其“彈性”與“審慎”的監管理念。 它為市場設定了一個清晰的准入基準,但絕非一個固定的“天花板”。

對申請人的實務指導意義在於:

申請人必須將這2500萬港元視為牌照申請的“敲門磚”。 金管局將進行動態評估,如果您的商業藍圖是發行一個規模達數十億港元的穩定幣,或業務涉及復雜的defi集成、借貸等高風險活動,那麼金管局極有可能要求超2500萬港元的資本金,以確保有足夠的資本“緩衝墊”來吸收潛在的運營虧損和市場風險。

資本規劃必須與業務藍圖深度綁定:

在準備申請材料時,資本規劃不能是一個孤立的財務數據。 申請人必須能夠向金管局清晰地論證:為何您所準備的資本金額,對於您所設計的業務模式和風險敞口而言,是充足且審慎的。其實在很多司法區域的金融牌照申請中都有類似監管原則。

這是一項“持續的資本持有要求”:

這筆資金並非在獲得牌照後便可自由支配。 它必須作為公司的核心資本持續存在,並滿足金管局後續可能製定的資本充足率要求。 這要求申請人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資本監控和管理機制,並準備好就資本狀況向金管局進行定期匯報。

因此,資本規劃並非簡單的資金證明,而是對申請人商業模型、風險認知和長遠經營決心的綜合考驗。

過去數年間,從TETHer儲備資產的透明度爭議,到UST的算法崩潰,所有重大風險事件幾乎都直指儲備資產的“信任赤字”。

穩定幣的“穩定”二字,必須建立在堅實的資產支持之上。 金管局對此劃定了清晰的紅線。

《監管指引》強調:“A licensed stablecoin issuer must ensure that its stablecoins are at all times fully backed by a pool of high-quality and highly liquid reserve assets. The Monetary Authority may also require an appropriate level of over-collat​​eralization depending on the risk profile of the reserve assets.”

“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必須確保其穩定幣在任何時候都得到一個由高質量和高流動性儲備資產組成的資產池的完全支持。金融管理局也可能根據儲備資產的風險狀況,要求適當水平的超額抵押。”

  • “完全支持(fully backed)”是不可逾越的生命線。 這意味著儲備資產的市值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低於流通中穩定幣的總面值。 這是硬性規定,沒有商量餘地。

  • “適當超額抵押(appropriate level of over-collat​​eralization)”則體現了監管的彈性與審慎。 這裡的“適當”並非由發行人單方面決定,而是金管局根據儲備資產的風險畫像(risk profile)進行動態評估的結果。 例如,若儲備資產中包含少量價格波動性稍高的證券,金管局便可能要求更高的超額抵押比例作為風險緩衝。 申請人必須準備好就此與金管局進行深入、持續的溝通。

金管局對儲備資產的類型採取了極為審慎的“白名單”式管理,其核心導向是“安全”與“流動”。

《監管指引》指明:“Reserve assets must predominantly consist of high-quality liquid assets (HQLA) such as short-term bank deposits with authorized institutions in Hong Kong, short-term government securities with a satisfactory credit rating, or other assets as may be accepted by the Monetary Authority on a case-by-case basis. Algorithmic stablecoins or stablecoins backed by other VIRTUAL assets are generally not acceptable.”

(“儲備資產必須主要由高質量流動性資產(HQLA)組成,例如在香港認可機構的短期銀行存款、具有滿意信用評級的短期政府證券,或金融管理局可能根據具體情況接納的其他類型資產。算法穩定幣或由其他虛擬資產支持的穩定幣通常不被接納。”)

  •  規則直接將算法穩定幣和由其他虛擬資產支持的穩定幣排除在外,這顯然是吸取了Luna/UST等事件的慘痛教訓,從源頭上杜絕了此類高風險模式。 這很容易理解,在監管眼中算法不穩定,其他虛擬資產也不穩定。  

  • 在香港持牌銀行的短期存款和高信用評級的短期政府證券,是金管局最認可的儲備資產。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這個政府債券只是香港政府債券麼,還是有可能包括美國政府債券或者中國政府債券。 如果中國政府債券是否包括中國地方政府債券? 這有待於後續監管機構的解釋。

  • 對於希望發行黃金穩定幣或離岸人民幣(CNH)穩定幣的申請人,唯一的通道是“金融管理局可能根據具體情況接納的其他資產”這一“case-by-case”條款。 這扇門並未完全關閉,但門檻極高。 黃金穩定幣,申請人需要解決一系列棘手問題:如何確保實物黃金或黃金ETF的流動性能媲美短期國債? 如何進行每日、透明、可信的估值? 託管方案如何做到萬無一失? 與本地持牌機構合作發行追踪黃金價格的金融產品(如ETF)作為儲備,或許是一條路徑,但申請人必須證明該產品本身符合金管局對HQLA的嚴苛定義。 對於CNH穩定幣,其挑戰在於證明申請人擁有在極端市場條件下,依然能夠滿足大規模贖回需求的深厚CNH流動性,並需提供一套令人信服的、能夠有效對沖匯率風險的方案。

為杜絕因貨幣錯配帶來的匯率風險,條例設定了嚴格的匹配要求。

《條例》規定:“Unless with the prior written approval of the Monetary Authority, a sPEcified reserve asset pool must be held in the same reference asset as the specified stablecoin to which the pool relates.”

(“除非事先獲得金融管理局的書面批准,否則指定的儲備資產池必須以與其相關的指定穩定幣相同的參照資產持有。”)

這是一條硬性規定。 發行港元穩定幣,儲備就必須是港元資產;發行美元穩定幣,儲備就必須是美元資產。 任何形式的貨幣錯配(例如用港元儲備發行美元穩定幣)原則上都不被允許。

這是保護用戶資產安全的核心製度設計。

《監管指引》要求:“Reserve assets must be segregated from the issuer’s own assets and the assets of other stablecoin arrangements, and held with a qualified custodian. The custodial arrangements must ensure that the reserve assets are protected in the event of the issuer’s inSOLvency.”

(“儲備資產必須與發行人自身的資產以及其他穩定幣安排的資產隔離開,並由合格的託管人持有。託管安排必須確保在發行人破產的情況下,儲備資產得到保護。”)

  • “破產隔離(bankruptcy remoteness)”對許多Web3初創公司是巨大的結構性挑戰。 這通常意味著必須設立一個獨立的特殊目的實體(SPV),並通過信託(Trust)安排將儲備資產的所有權與發行人的經營主體徹底分離。 這涉及復雜的法律架構設計和較高的設立、維護成本。

  • 尋找並簽約“合格的託管人(qualified custodian)”——通常是持牌銀行或信託公司——本身就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這些傳統金融機構對虛擬資產業務的盡職調查極為嚴格,談判週期長,託管費用不菲。

金管局明確劃清了穩定幣與存款或投資產品之間的界限。

《監管指引》申明:“A licENSed stablecoin issuer must not pay any interest or similar return to stablecoin holders on their stablecoin holdings.”

(“持牌穩定幣發行人不得就其穩定幣持有人的穩定幣持有量支付任何利息或類似回報。”)

這條規定堵死了通過“生息”來吸引用戶的路徑。發行人的商業模式必須建立在交易手續費等合規收入來源之上。

持續、詳盡的信息披露是維繫市場信心的關鍵。

《監管指引》訂明:“A licensed stablecoin issuer must provide regular and timely public disclosures on its reserve assets, including their COMPosition, valuation, and the reports of independent auditors. It must also submit periodic reports to the Monetary Authority.”

(“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就其儲備資產提供定期和及時的公開披露,包括其構成、估值和獨立審計師的報告。它還必須向金融管理局提交定期報告。”)

  • 獲得牌照只是開始,金融牌照如此,穩定幣牌照更是如此。 發行人必須為頻繁且深入的公開披露做好預算。 這包括但不限於: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每日或每月儲備資產鑑證報告、定期的財務審計報告、AML/CTF系統審計報告、以及網絡安全審計報告等。 這是一筆巨大的、持續性的運營支出。

  • 監管要求建立一種主動、及時的報告文化。 一旦儲備資產出現任何異常波動或風險事件,第一時間向金管局報告並提交解決方案,遠比試圖隱瞞或延遲要明智。 透明是持牌機構最好的自我保護。

至此,我們已經剖析了香港穩定幣牌照申請中最為“硬核”的財務與資產基石——即充足的資本門檻與穩健的儲備金管理。 這構成了穩定幣的“信任之錨”。 然而,堅實的硬件仍需精密的軟件系統來驅動,如何將這份信任安全、高效地傳遞至市場,則考驗著發行人運營層面的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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