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裁定1.8萬元虛擬幣投資損失須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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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潮 TechFLOW 消息,5 月 23 日,據東南網報導,福建馬尾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虛擬貨幣交易糾紛案。 男子隋某向葉某支付1.8萬元購買虛擬貨幣後產生糾紛,訴請返還全部款項。 法院判決駁回訴求,認定虛擬貨幣在我國不具備法定貨幣地位,相關交易違反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護,投資風險應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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