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刊文《建立刑事涉案虛擬貨幣多重司法處置路徑》,探索“變現、銷毀、返還”三種處置措施
深潮 TechFLOW 消息,12 月 14 日,正義網發布文章《建立刑事涉案虛擬貨幣多重司法處置路徑》。 該文提出,完善刑事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路徑:
第一,明確第三方機構的法律地位與角色定位。 未來立法可將第三方機構納入司法拍賣輔助人范疇,賦予其"一次性、定向、非公開競價"的專屬資格。
第二,構建技術標準與程序規範的雙重體系。 由最高法、最高檢會同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發布雙重標準,價格評估採用交易日前 20 日均價或被害人獲取成本作為基準,統一鏈上存證格式,變現所得直接劃轉至財政專戶,杜絕資金回流炒幣渠道。
第三,強化檢察監督與權利保障的全程銜接。 檢察機關全程參與處置流程,要求第三方機構定期提交處置進展報告,建立權利告知與異議機制。
第四,探索差異化處置模式。 差異化適用變現、銷毀、返還三種處置措施,對於涉及被害人財產返還的案件,可優先採用定向競價變現模式,確保變現所得足額退賠,如對於被害人被詐騙後尚未兌換的穩定幣,若其願意原幣返還,可在符合規範的前提下直接發還,避免匯率損失;對於涉及沒收違禁品的案件,可採用銷毀或技術封存模式,避免重新流入市場,如對於專用於傳銷、賭博的代幣,若流動性差、市場深度不足,強行變現可能貶值,可依法銷毀並在裁判文書中載明銷毀記錄。 對於犯罪所得已混同於合法投資的高位幣種,則優先適用變現,最大限度挽回損失。 此外,對於涉案金額較小或技術追踪難度較大的案件,可探索簡化處置程序,如綜合認定模式,即在無法完全查清流轉路徑的情況下,綜合相關證據認定涉案虛擬貨幣的價值與歸屬。
據悉,正義網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日報社主辦的互聯網綜合服務平台。 本文作者分別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機關黨委委員、一級調研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廉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