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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談“十三部門打擊炒幣”時,我們真正在討論什麼?

當我們談“十三部門打擊炒幣”時,我們真正在討論什麼?

Published:
2025-12-01 16: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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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颯法律團隊

2025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十多個部門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會議(以下簡稱1128會議),強調了要繼續堅持2021年《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9.24通知)的相關規定,在我國大陸對虛擬貨幣的經營性業務採取禁止性政策,並且著重提出了要打擊利用虛擬貨幣洗錢、非法資金出境的行為。

總體而言,此次1128會議屬於老調重彈,即使是拼命蹭熱點的幣圈自媒體也只能在寡淡的信息流中,挖出一句“穩定幣也屬於虛擬貨幣”來作文章。 但這也十足讓人疑惑:早在2021年的9.24通知中,央行就已經明確“泰達幣”屬於虛擬貨幣的一種,雖未使用“穩定幣”一詞,但市場相關主體從未對“中國大陸不能經營穩定幣相關業務”存在任何爭議或誤解。

所以,1128會議的重點到底是什麼? 將會對行業帶來哪些真影響? 今天颯姐團隊就跟夥伴們簡單嘮一嘮。

一、1128會議的重點是什麼?

先說個怪現象,2021年9.24通知剛出來時,虛擬幣“老大”btc直接跌穿,幣圈一片哀鴻遍野,各家交易所們雖然一頭還在聯繫律師諮詢,另一頭已經在安排緊急業務出海。 但這次1128會議開完,BTC整體價格連個水花都沒有,足見影響力有限……

1128會議之所以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一方面是因為其新東西少,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其對外釋放的信息少且重點較為模糊,非行業長期從業者難以捕捉這場會議的真正目的。

颯姐團隊認為,1128會議的重點有兩個:(1)司法裁判風向“回調”;(2)嚴格限制利用穩定幣非法換彙的行為。

颯姐團隊在此前的文章中分析過,隨著虛擬貨幣市場的擴張,相關交易日益增多,各類民事糾紛頻發,越來越多的民眾將虛擬貨幣相關的民事糾紛訴諸法院要求司法救濟。

在這種大背景環境的變化之下,我國法院逐漸經歷了兩個階段:

(1)2021年-2022年,9.24通知發布實施早期。 我國法院一律將涉幣法律行為“一刀切”的判定為無效(包括涉幣的兌換、交易、託管、投資,也包括與幣相關的邊緣法律行為,例如礦機買賣和託管合同等),要求合同各方風險自擔,不支持返還合同款。

(2)2023至今。 隨著相關司法實踐的增加,我國法院對虛擬貨幣的了解進一步加深,大量學者和司法實踐參與主體開始對此前“一刀切”的處理方式提出質疑和批評。 主要理由在於,隨著大量主流公鏈對PoW技術的拋棄,虛擬貨幣挖礦已不再普遍像此前一樣對能源消耗大、對環境污染嚴重,大量判決在釋法說理時所謂的“違反公序良俗”觀點產生動搖。 由此也導致了部分法院在處理涉幣糾紛時,逐漸形成了一種不成為的裁判規則:繼續確認合同無效,但不再一律要求各方風險自擔,特別對於一些使用法定貨幣交易的合同,法官很可能會判決返還已支付部分一定比例的法定貨幣。 同時,法院也會積極促成此類案件雙方的訴前、訴中和解,而不是直接下判。

颯姐團隊認為,此次會議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對此司法裁判風向進行回調。

首先,颯姐團隊在會議召開的一周前,接到了一個不久前剛剛辦妥的涉幣投資糾紛再審申訴案法官的電話(本案勝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法官電話告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對此類案件極為重視且正在進行調研,隨後法官就該案件的細節與我們進行了深入溝通並聽取了我們的意見。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11月末發布了有關仲裁司法審查的第36批共6件指導性案例,其中專門把指導性案例199號:高哲宇與深圳市雲絲路創新發展基金企業、李斌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再次發布了一遍(實際上這是個老案子,2022年就已經公開過一次)。 熟悉我國司法制度的伙伴都聽過一句話:千裁萬裁難撤裁。 鑑於仲裁的特殊形式和法律地位,法院一般對仲裁裁定較為尊重,如非出現極為有限的幾種應當撤裁的情況,法院一般對仲裁裁定予以認可。

由此,該會議的重點,可管中窺豹,見一斑也。

這個問題其實是監管機構必鬚麵對的一個現實問題、真問題。 眾所周知,我國規定了較為嚴格的外匯管制制度,一般情況下每人每年可兌外匯額度不超過5萬美元。

以前有大額資金出境需求的人(例如,子女在境外上學花銷極大)還需要拉上七大姑八大姨給自己湊“額度”,如今穩定幣市場逐漸擴大、應用場景不斷擴張、幣商數量大增後,很多資金出境需求已經被usdt和USDC等穩定幣解決。

更有甚者,能夠利用穩定幣為上游犯罪提供便利的洗錢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服務,更進一步,颯姐團隊在司法實踐中還曾經見過大膽的外貿商家,利用USDT和usdc來突破聯合國製裁決議,協助被制裁國家對外貿易的情形。

因此,1128會議要真正規制的,其實是這一類嚴重破壞金融秩序的踩紅線行為。

從司法實踐來說,近一兩年來,颯姐團隊明顯感覺到我國司法機關對幣商的規制力度逐漸提升,大量幣商被以非法經營罪、幫信罪、洗錢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因此,如有從事相關業餘的伙伴們,務必慎重。

二、1128會議對行業的影響

從幣價來看,1128會議對幣圈的影響就是沒有影響。 但其實不然,颯姐團隊成員此前在進行日常行業研究的過程中註意到,根據第三方統計數據,我國境內對各個主要區塊鏈公鏈所貢獻的算力正在大幅增長恢復至2021年9.24通知出台之前的水平,相關從業者也呈現出向大陸回流的趨勢,一些個偏遠山區的“礦場”正在開動全力開工。

這種情況是由多種因素所共同導致的。 一來隨著新加坡和香港對虛擬資產展業限制日益嚴格,相關規範陸續出台,持牌經營成本大大增加,迫使不少從業者另覓他處;二來我國在9.24通知出台後治理成果頗豐,近些年對挖礦和虛擬資產相關產業的規制上出現一定程度的“懈怠”和放任,使得部分從業者們認為“風頭好想過去了”……

此次1128會議實際上就是公開釋放出一個信號:我國監管機構的政策仍在持續,勿要心存僥倖來踩線。

但是,1128會議會影響到我國香港對虛擬資產的開放政策嗎? 颯姐團隊認為不會,香港與大陸在對待虛擬資產這件事上,已經逐漸形成了一開放一限制的基本格局,監管的態度很明確:不是不給你金融創新,但你必須在我指定的地方創新。 所以,夥伴們如有在港發行RWA項目、衝刺穩定幣賽道的,大可放心去做。

寫在最後

颯姐團隊認為,對於1128會議,夥伴們無需過於緊張,9.24實施至今確有重申監管政策、闡明監管規範之必要,但這決不意味著“我國對虛擬資產的政策轉向”或“央行要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等危言聳聽之說為真。 夥伴們不信謠、不傳謠,合規展業即可。

|Squ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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