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加密貨幣質押不受證券法約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質押的新指南,週四確認,只要滿足特定條件,大多數常見的質押活動不受聯邦證券法規的約束。
監管機構在其最新報告中寫道,協議質押涉及鎖定“與公共、無需許可的網絡的程序化運作有著內在聯繫”的加密資產。 指導星期四。
它補充說,相同的加密資產也可以用於“參與此類網絡的共識機制和/或通過參與此類網絡的共識機製而獲得”。
共識機制是幫助參與者就網絡狀態達成一致並驗證交易的規則。
根據1933年證券法。 “協議質押活動”的非安全狀態和定義也延伸至1934年證券交易法.
該指南有效地結束了拜登時代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領導下的動盪時期之後的不確定性,此前根斯勒將大多數加密貨幣標記為證券。
根據聯邦法律,證券是指任何金融工具,例如股票、債券、投資合約和衍生品,人們通過這些工具投資並期望從他人的努力中獲得利潤。
SEC 的最新聲明發布不到一個月前,大型加密貨幣公司敦促該機構對質押提供明確的規則,將其定義為“確保安全所必需的技術功能”權益證明網絡,並非證券發行或投資計劃。
涵蓋的質押類型
該指南涵蓋在權益證明網絡和第三方運營商(如驗證者和託管人)上質押加密貨幣以獲取獎勵。
該範圍包括三種類型的質押:自我質押,參與者質押自己的資產;自我託管質押,所有者將質押委託給節點運營商但保留所有權;託管質押,託管人為客戶質押資產。
然而,該指南並不涵蓋流動性質押和重新質押等做法,在這些做法中,提供商可以控制質押決策,而這些決策可能仍受證券法的約束。
工作人員指南後來在腳註中聲稱,這是因為該聲明“一般地而不是所有變體”解決了協議質押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該指南僅反映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觀點,這意味著它不具有約束力,不具有法律效力。
專員不同意
SEC 委員 Caroline CrENShaw 發布了一份嚴厲斥責週四,宣布加密貨幣質押活動不受證券監管,這違反了適用法律。
持不同意見的委員還表示,新指南與法院判例相矛盾,並列舉了兩起涉及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案件海妖 和 Coinbase。 她還引用了另一份解僱針對幣安,同日發布。
因此,克倫肖表示,該機構正在對加密貨幣採取“‘假裝’直到我們成功’的方法。”
她寫道:“這種做法非但沒有促進清晰度,反而繼續讓人們對法律是什麼以及委員會願意執行哪些部分產生不確定性。”
編輯塞巴斯蒂安·辛克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