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 就 Block Earner 加密貨幣收益產品裁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該案的核心是 Block Earner 的“Earner”產品,這是一款固定收益的加密貨幣投資產品,ASIC 認為該產品的運作方式是未經許可的金融產品.
ASIC 表示,它正在要求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澄清金融產品的定義,以闡明數字資產和賺取利息的選擇。
監管機構在聲明中強調,金融產品的定義旨在寬泛且技術中立。 ASIC認為,對該定義的解釋應以公眾利益為導向。
該裁決可能會改變加密貨幣和其他數字金融服務的監管方式。 澳大利亞法律. ASIC 堅稱加密貨幣和更廣泛的金融部門的監管可預測性存在問題。
Block Earner 捍衛其產品和誠信
Block Earner 歡迎聯邦法院的判決。 4 月 22 日,聯邦法院法官 David O’Callaghan、Wendy Abraham 和 Catherine ButTON成立Block Earner 的加密掛鉤固定收益產品不是《公司法》規定的金融產品、管理投資計劃或衍生品。
Block EARner 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仍然相信,4 月份聯邦合議庭作出的清晰有力的判決是基於事實和法律的,並且表明其運作良好。 他們還表示,他們仍然堅信這項裁決是正確的。
該發言人表示:“我們認為,聯邦法院4月份的裁決是強有力的、合理的,維護了我們業務的完整性。我們仍然對該判決的合理性充滿信心,並將通過適當的法律渠道回應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的申請。”
該公司表示,儘管取得了法律上的勝利,但 Block Earner 並沒有重啟“Earner”產品的計劃。 Block Earner 在遵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已轉向其他類似的加密貨幣貸款產品。
ASIC 與 Block Earner 展開長達數年的法律鬥爭
ASIC 與 Block Earner 的鬥爭已經持續了超過兩年此事於 2022 年 11 月開始,是為了回應 ASIC 的訴訟,該訴訟聲稱 Block Earner 在沒有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 (AFSL) 的情況下發行金融產品。
Earner 產品允許用戶存入比特幣等加密資產並獲得固定利率收益。 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辯稱,根據法律規定,這構成了金融產品。
2024年2月,聯邦法院同意了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的論點,即Block Earner確實需要牌照。 但法院在2024年6月裁定Block Earner本著善意行事,尋求了法律顧問,並認為自己遵守了法律,因此決定不對其處以任何處罰。
Block Earner 於 2024 年 7 月對許可證被拒提出質疑,並於 2025 年 4 月做出了對其有利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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