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保護無人認領的加密貨幣免遭強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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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頒布了SB 822法案,更新了其《無人認領財產法》,將數字資產納入其中,並禁止在無人認領的加密貨幣移交州政府保管之前對其進行強制清算。 該法案截至2025年10月14日。
法律的作用
持有人必須將無人認領的加密貨幣以實物形式匯給州控制人或指定託管人。 默認託管的是原生資產,而非現金。 控制人可以在規定條件下進行後續轉換。 合格的託管人必須符合安全、隔離和審計標準。
流程和時間表
在資產歸還前,持有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嘗試聯繫所有者並提供通知。 資產轉移後,所有者將收回原有資產類型,而非出售所得。 交易所和託管機構需遵守報告、記錄保存和資產映射的要求。
市場背景
加州是第一個將無人認領加密貨幣的實物處理明確編入法典的州。 該規則減少了充公事件期間的非自願拋售壓力,明確了休眠賬戶平台的義務,並樹立了其他州可以藉鑑或修改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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