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虛擬資產1.0”到“數字資產2.0”:香港引發了哪些深層變革?
《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 2.0》(以下 簡稱《政策宣言2.0》)是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 2025 年 6 月 26 日發布的一份政策文件,旨在將香港打造成數字資產領域的全球創新中心,進一步更新和完善現有政策和監管框架,以適應數字資產行業的快速發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政策宣言2.0》展現特區政府對數字資產發展的願景,並通過實踐展示代幣化的實質應用,推進應用場景的多元化。 通過結合穩慎的規管和鼓勵市場創新,構建更蓬勃、與實體經濟和社會生活相結合的數字資產生態圈,為經濟和社會帶來效益,同時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領先地位。 那麼隨著《政策宣言2.0》的發布,相信大家會提出這樣的疑問:
“2.0”? 《政策宣言1.0》是什麼...
《政策宣言2.0》與它是什麼關係...
《政策宣言2.0》主要講了什麼...
香港對於數字資產發展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筆者將結合虛擬資產與數字資產的發展,從多個維度為大家解讀《政策宣言2.0》中的重要信息。
上圖為《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
香港發布數字資產宣言
首先,在講解《政策宣言2.0》之前,加密沙律團隊先幫大家回顧“宣言1.0”講了些什麼?
所謂的“宣言1.0”,全稱是:《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以下簡稱:《政策宣言1.0》),《政策宣言1.0》於2022年發出,其闡明了香港特區政府為在香港發展具活力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系統而訂定的政策立場和方針,其中包括:香港政府的願景與方針、對虛擬資產的監管框架、香港政府推出的綠色債券及數碼港元等試驗計劃、香港政府對於虛擬資產未來的展望等等。 而《政策宣言2.0》是在其基礎上的進一步升級,其中包括:目標延續、監管深化、重點拓展、場景擴大、術語轉變、增加稅收激勵等內容,二者的區別見如下表格:
上表為《政策宣言1.0》與《政策宣言2.0》區分簡述
近年來,數字資產的概念是越來越明晰了,而隨著所有和數字概念有關的股票每一支都發生了暴漲,國民對於穩定幣、虛擬資產的概念也不再是談幣色變的態度。 隨著《政策宣言2.0》的發布,可以明顯感受到“數字資產”這個概念即將代替原有的“虛擬資產”概念,不僅越來越多的高層領導人、專業的投資機構、原生態的Crypto以及新進來的玩家都更喜歡用“數字資產”這個詞,而且如上表所示,在《政策宣言2.0》中,也將“虛擬資產”轉變為“數字資產”一詞。 這也意味著數字資產的發展將進入到一個嶄新的紀元。
上圖為全球RWA市場體量與交易額(來源:RWA.xyz)
而《政策宣言2.0》的發布是在2022年10月份發布的《政策宣言1.0》的基礎上提出的,相比於《政策宣言1.0》,《政策宣言2.0》的發布除了將 “虛擬資產”的概念轉變為“數字資產”的概念,還將穩定幣從 “工具型貨幣” 向 “基礎設施貨幣” 升級,明確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為儲備資產管理等定下要求,使其更具法定屬性,能被更廣泛接受。
此外,該政策宣言將現實世界資產的代幣化視為重點產業發展方向,不僅推動債券代幣化常態化,還計劃把更多收益性資產納入代幣化範圍,這將打破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邊界。
LEAP框架四大核心支柱
在傳統業務中,相當一部分的業務都有相應的法律進行規制,而在像RWA、數字資產等新興業務中,就是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製約。 而《政策宣言2.0》中提出的“Leap”框架正是彌補了這一點,其包含了四大核心支柱,分別是:優化法律與監管、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以下將具體展開介紹。
(一)優化法律與監管(Legal and regulatory streamlining)
香港政府在其官網發布的公告提到:政府正構建統一及全面的數字資產服務提供商監管框架,涵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穩定幣發行人、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商及數字資產託管服務提供商。 其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將會就日後的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商及數字資產託管服務提供商發牌機制擔當主要監管機構。 與此同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將牽頭進行全面的法例檢討,以促進現實世界資產及金融工具代幣化。
該檢討將全面檢視代幣化債券發行及交易的各個流程,包括但不限於結算、登記及記錄要求等。 在該核心要點中,主要提到了證監會、財庫局以及金管局各自的職責,其為數字資產行業的治理奠定了基礎。
上圖為香港政府在其官網發布的有關《政策宣言2.0》發佈公告
(二)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Expanding the suite of tokenised products)
有關這一點,香港政府提到:“政府會將代幣化政府債券發行常規化,並為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提供誘因(包括透過闡明適用於代幣化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印花稅安排),以提升流動性及普及性。在此基礎上,政府樂見相關代幣化交易所買賣基金日後通過持牌數字資產交易平台或其他平台進行二級市場交易。政府亦會推動更廣泛的資產及金融工具代幣化,展示該技術在不同界別,包括貴金屬(如黃金)、有色金屬及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板)等的多元應用。”
而“將代幣化政府債券發行常規化”就代表著從最底層的金融產品開始就全部完成上鍊;並且“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不僅包括RWA,也包括了其他金融工具的代幣化。 此外,《政策宣言2.0》所強調的“印花稅減免”與“樂見其他平台進行二級交易”都能夠促進數字資產的流動性與普及性,之前大多數人所詬病的數字資產無法在二級市場流通的問題也得以解決。
(三)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Advancing use cases and cross-sectoral collaboration)
在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香港政府提到:穩定幣發行人發牌機制將於八月一日實施,有助推進實質應用場景的發展。 與此同時,政府亦致力加強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及技術提供者的合作,以發展數字資產基礎設施。 為表達支持及起帶頭作用,政府歡迎市場參與者就政府可如何試驗及使用獲發牌的穩定幣提出建議。 另外,數碼港亦將推出區塊鍊及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該計劃支持初創企業及相關機構,涵蓋培育、加速器、市場推廣、人工智能等多個方面,為具有未來應用潛力、標誌性和具市場影響力的申請項目提供資金,進而推動香港數碼科技發展,培育相關人才與企業,吸納更多人才,促進產業升級,打造良好的數碼科技生態圈。
那麼有關該框架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同技術提供者的合作,即要求他們盡快學習相關領域的技術,進而能夠對相關案件做到公平公正的處理;而市場參與者也可以和機構參與者進行交流,就“如何拿牌?”“如何進行測試?”的問題可以提出寶貴意見。
(四)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People and partnership development)
有關最後一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到:政府致力與業界及學術界合作推動人才發展,並將香港定位為數字資產知識分享,以及促進國際合作的超卓中心,包括聯合研究計劃和全球的監管協作。 政府會通過培養新一代企業家、研究人員及技術專家建立一個可持續的人才庫。
目前,大陸與新加坡的人才因為政策原因相繼流失,而香港則抓住了這個口子,實行了“高才”、“優才”等一系列計劃,為引進人才、成為人才高地作出不懈努力。
《政策宣言2.0》重點解讀
(一)統一及全面的監管框架
目前,在該部分,我們能夠發現的關鍵詞包括:
其中,數字資產交易所作為數字資產交易的核心平台,為用戶提供數字資產的買賣、兌換及衍生品交易服務,其需要向證監會申請“第1類(證券交易)”和“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以確保合規經營。
而穩定幣發行主要是指發行與實物資產錨定的穩定幣,旨在降低數字資產價格風險,並且受到與2025年8月1日開始實行的《穩定幣條例》的製約。
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是指為用戶提供數字資產交易的輔助服務,並不直接運營交易所,其需要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
(二)代幣化法律與監管檢討
此外,在該部分中,明確提出了香港需要製定代幣化的法律並且強化監管的措施,要發揮金融科技和數字科技的潛力,因此,法律與監管的製度必不可少。 當下應當監管與檢視的重點環節包括但不限於:
之前香港特區人民政府已經發行過兩期68億港幣的代幣化綠色債券,並且明確表示要將政府的代幣化債券發行做到常規化,並且包含不同幣值、不同幣種以及不同的周期安排,進而迎合更廣泛的投資者群體,此舉正是迎合了該文件中所提到的“發揮金融科技與數字科技的潛力”。
(三)為現實世界資產以及金融資產代幣化提供誘因
一直以來金管局與證監會之間的配合非常密切,監管沙盒推進的速度並不快,距離朗新項目的推出已經快一年了,而推進速度緩慢的原因主要在於金管局必須負責推進數碼港元的建設,而在《政策宣言2.0》中也提到了必須要促進銀行間代幣化存款的結算,換句話說,就是要鼓勵推進數碼港元的建設。
目前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就已經把香港納入了全球倉庫網絡範圍內的許可交付地點。 對於大宗商品的生態圈,如果在倉儲計劃中應用代幣化以及實物資產追踪技術,那麼代幣化技術就可以成為全球倉庫的識別標籤,在供應鏈金融、大宗商品的交易以及國際的物流結算領域裡面都是非常重要的技術。 除了黃金、貴金屬,其他的有色金屬以及可再生能源也都在代幣化的最前沿。
而在2025年8月1日起實施的《穩定幣條例》,
(四)香港首批數字資產指數
此外,在《政策宣言2.0》文件中還談及了港交所已經發布的香港首批數字資產指數,
(五)財政局和證監會提供諮詢服務
文件同樣指出,就目前而言,財政局和證監會還在就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和數字資產託管服務提供者提供一定的諮詢,這也會使得數字資產的運作更為流暢。
結語
《政策宣言1.0》的核心目標是解決香港市場從 “無” 到 “有” 的基礎性問題,因此其內容以搭建最基礎的框架性規定為主。 截至目前,隨著各類執法機構的逐步建立與完善,市場對於 “有” 的實現方式及具體形態已形成清晰認知。
然而,在市場發展的新階段,僅滿足於“有一個基礎性框架” 已無法適應需求,追求生態繁榮成為核心方向。 這要求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吸納幾乎所有參與者,不僅包括傳統的資產持有者、投資者,也包括玩家、炒家等投機取巧的參與者。 實現這一目標需要開放更多明確的發展風口,《政策宣言2.0》對貴金屬等品類的闡述更為清晰,便是這一思路的體現。
此外,《政策宣言2.0》提及“發放牌照”、“監管框架”、“諮詢服務”等相關內容,不僅公開徵詢意見,還明確表示後續將推進落實。 通過規範數字資產從發行、流通到退出全鏈路關鍵流程,確保其安全可靠並實施牌照管理,能為參與者提供穩定的操作環境,這是《政策宣言2.0》的顯著進步。 同時,政府職員、議員等多方積極吸納和補充公眾意見,這一特點也體現在《政策宣言 2.0》及更多法規法條的精準性上。
如前文所述,依據“LEAP” 框架,需首先推進合規監管,然後推進拓展品類,再進行跨領域場景延伸,最後落實吸引人才等工作。 這些構成了生態繁榮的基石,為相關主體參與數字資產行業提供了“人才”“資金”“明確目標” 等必要條件。
筆者認為,《政策宣言2.0》對該領域的管理方向精準。 若其能妥善落地,香港數字資產生態圈將基本成型;若實踐取得成功,加密金融市場與資金將實現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