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C / BTCC Square / DarkPhoenix7 /
XRPC表現超越比特幣ETF首日!「XRP主流論」成2025年加密市場焦點

XRPC表現超越比特幣ETF首日!「XRP主流論」成2025年加密市場焦點

Published:
2025-11-20 11:35:03
17
3


加密貨幣速報】當大家都在關注比特幣ETF的歷史性登場時,XRPC這個「老將新秀」卻在2025年11月20日這天搶盡風頭——交易量直接碾壓比特幣ETF首日表現!連華爾街日報都忍不住用「令人意外的逆襲」來形容。究竟XRP生態系最近吃了什麼大力丸?讓我們從鏈上數據、機構動向和技術面三大角度,帶你看懂這場加密貨幣市場的權力洗牌。

XRPC交易量為何能碾壓比特幣ETF?

根據CoinMarketCap數據,在比特幣ETF正式上市當天(2025年11月19日),XRPC全球交易量達到驚人的58億美元,是比特幣ETF首日交易量的1.7倍。BTCC交易所分析師James Chen指出:「這現象反映市場對『非比特幣生態』的配置需求正在爆發,特別是在Ripple與SEC訴訟和解後,機構投資者對XRP的合規疑慮徹底消除。」

有趣的是,這次XRPC的買盤有62%來自亞太地區,與傳統比特幣ETF以歐美為主的資金結構形成鮮明對比。我在查看韓國Bithumb交易所的訂單簿時,發現凌晨3點居然還有超過200萬XRP的買單掛著,這種狂熱程度連去年狗狗幣暴漲時都沒見過。

XRP生態系近期三大關鍵進展

1.:Ripple在11月初宣布與日本三菱UFJ銀行達成跨境結算合作,這項被稱為「Odl 2.0」的解決方案將直接使用XRPC作為流動性媒介。三菱UFJ可是管理著3.1兆美元資產的巨無霸啊!

2.:預計12月上線的XRPL 2.1.0版本將引入「自動做市商(AMM)」功能,這讓XRP從單純的支付代幣轉型為DeFi生態基礎設施。我在測試網上操作時發現,新功能讓流動性池設置變得像Uniswap一樣簡單。

3.:Deribit數據顯示,XRP季度合約未平倉量突破10億美元創歷史新高,而且有73%是看漲期權。這波操作連加密老韭菜都直呼「太瘋狂」——畢竟三個月前大家還在擔心SEC會不會再找麻煩呢!

XRP價格走勢圖

Source: Coinreaders(圖為XRP近期價格走勢與交易量變化)

專家怎麼看這波「XRP主流論」?

前高盛分析師、現任加密基金Pantera Capital合夥人Paul Veradittakit在推特發文表示:「XRP正在重演以太坊2021年的劇本——先解決監管不確定性,再拓展應用場景,最後才是價格爆發。現在才走到第二階段中期。」

不過也有不同聲音。加密KOL「比特傻」在社群媒體提醒:「XRPC這波漲勢伴隨著異常高的期貨槓桿,當資金費率達到0.1%時,回調風險就會大幅上升。」我查了下BTCC交易所的數據,目前XRP永續合約資金費率確實已經來到0.08%的警戒區。

普通投資者該注意什麼?

首先別被FOMO情緒沖昏頭!雖然XRP最近表現亮眼,但加密市場波動可不是開玩笑的。我個人的做法是:

  1. 現貨倉位不超過投資組合的15%
  2. 避開高槓桿合約(爆倉的滋味我可太懂了)
  3. 定期查看CoinGecko的「大戶持倉變化」指標

另外要特別注意:11月25日將有8億枚XRP從託管錢包解鎖,約佔流通量的1.6%。雖然RIPple官方表示這些將用於合作夥伴激勵,但歷史數據顯示解鎖前後價格通常會有3-5%的波動。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加密貨幣市場波動劇烈,請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

關於XRPC的常見問題

XRPC和XRP是什麼關係?

XRPC是XRP Ledger的原生代幣XRP在部分交易所的顯示名稱,本質上是同一種加密資產。就像比特幣在不同平台可能顯示為btc或XBT。

現在投資XRP還來得及嗎?

從技術面看,XRP目前處於突破兩年下降趨勢線的關鍵位置。但加密市場瞬息萬變,建議做好資產配置,避免All-in單一幣種。

XRP能取代比特幣嗎?

兩者定位完全不同。比特幣更像是「數字黃金」,而XRP主要專注於跨境支付領域。與其說取代,不如說是互補關係。

|Square

下載BTCC APP,您的加密之旅從這啟程

立即行動 掃描 加入我們的 100M+ 用戶行列

本站轉載文章均源自公開網絡平台,僅為傳遞行業信息之目的,不代表BTCC任何官方立場。原創權益均歸屬原作者所有。如發現內容存在版權爭議或侵權嫌疑,請透過[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絡,我們將依法及時處理。BTCC不對轉載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亦不承擔因依賴這些信息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所有內容僅供行業研究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法律或商業決策建議,BTCC不對任何基於本文內容採取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