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在新DFSA監管下收緊加密貨幣隱私保護規則,同時擴大資金獲取渠道。
迪拜金融自由區對其加密貨幣監管規定進行了全面改革。
該規則加強了對隱私資產的管控。 此外,它還擴大了機構獲取數字代幣的渠道。 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 [DFSA]最新修正案於2026年1月12日.
在新框架下,隱私令牌和“隱私設備”被禁止使用或包含在內。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適用於受監管的活動。
此外,持牌公司現在負責評估哪些加密代幣適合客戶,取代了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 (DFSA) 之前的代幣列表模式。
這項雙重舉措標誌著迪拜國際金融中心 (DIFC) 內的加密貨幣市場正朝著可追溯的機構級方向發展,使該自由區與全球反洗錢標准保持一致。
這也為基金、經紀人和託管人更廣泛地參與打開了大門。
迪拜現已禁止使用隱私令牌和隱私工具
此次更新的核心是通用規則 3A.2.2該規定指出,任何人不得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或從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開展與以下事項相關的金融服務:隱私令牌或涉及隱私設備不得進行或批准對此類資產的財務推廣或公開發行。
DFSA 對“隱私設備”的定義非常廣泛,包括任何旨在隱藏或匿名化交易來源、目的地、身份、密鑰、值或受益所有權的軟件、硬件或流程。
加密代幣Zcash [ZEC]和門羅幣 (XMR)以及類似這樣的平台龍捲風現金屬於這一類。
實際上,該規則將增強匿名性的代幣和工具排除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監管金融體系之外。 這確保了持牌公司使用的資產能夠被監控、審計和追踪。
從代幣列表到公司層面的適用性
與此同時,DFSA 也對代幣審批流程進行了全面改革。
監管機構確認的“DFSA不再維護一份規定的清單”已獲認可的加密代幣相反,它將適宜性責任轉移到了持牌公司身上。 這些公司現在必須評估、披露並持續審查他們支持的加密代幣。
現在,各公司必須公佈並維護其自身經評估為合適的代幣清單,並持續審查這些評估結果。
這一變化反映了銀行和經紀商評估證券和衍生品的方式。 這使得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加密貨幣交易模式從監管機構制定的白名單轉向基於風險、由公司主導的模式。
資金有更多支配空間——但需加以控制。
雖然注重隱私的資產受到擠壓,但投資基金卻獲得了更大的靈活性。
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表示,已取消對投資加密代幣的基金的門檻和限制。 現在,投資加密代幣需經過適當性評估和嚴格的風險管理。
這為加密貨幣相關基金(ETF)和結構化產品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運營開闢了更清晰的途徑。 前提是它們使用合規代幣,並採用受監管的託管和治理安排。
這對迪拜的加密貨幣雄心意味著什麼?
無法滿足可追溯性、反洗錢和適當性標準的資產將被排除在外。 與此同時,來自基金、經紀商和託管機構的機構資本面臨的准入門檻較低。
這種方法使 DIFC 在精神上更接近歐洲的 MiCA 制度和美國的 ETF 市場。
最後想說的話
-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 (DIFC) 禁止使用隱私代幣和隱私混淆工具,同時要求企業評估並披露他們認為合適的加密代幣。
- 這些規則加強了反洗錢可追溯性,同時擴大了基金和產品獲取合規加密貨幣的機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