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解答加密貨幣常見問題:要點總結
- 明確數字資產的託管問題
- 給投資者的警示
- 加密貨幣“交易對”交易獲准進行。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交易與市場部門的工作人員已發布提供全面指導,闡述現有的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貨幣活動。
新發布的這份文件為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經紀交易商、過戶代理機構和交易平台提供了詳細的路線圖。
明確數字資產的託管問題
2020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聲明,為遵循特定嚴格步驟託管數字資產的經紀商提供“安全港”(免於執法)。 該聲明並非強制性規定。 經紀商仍可通過遵循現有標準規則託管加密證券。
經紀商可以促成“實物”交易(即用加密資產交換ETF份額)。 但是,如果經紀商自身持有加密資產(例如比特幣或以太坊),則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給投資者的警示
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 (SIPC) 保險可在經紀商破產時保護客戶的利益。 但是,它僅涵蓋已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註冊的“證券”。 如果加密資產屬於“投資合同”(一種證券),但未註冊,則 SIPC 不會為其提供保障。
經紀商和客戶可以約定將非證券型加密貨幣視為商法意義上的“金融資產”。 這種法律上的區分有助於確保,如果經紀商破產,這些資產歸客戶所有,而不是成為經紀商一般資產的一部分,最終被出售以償還債務。
加密貨幣“交易對”交易獲准開放
該文件還闡述了另類交易系統 (ATS) 和國家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機制。 工作人員確認,聯邦法律並未禁止“配對交易”(即直接用加密證券交換非證券加密資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