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打擊虛擬資產犯罪 台灣調查局呼籲納管個人幣商

2022/04/21作者: C, Judy

4月18日,台灣法務部調查局赴立法院進行專題報告時指出,台灣常見涉及虛擬資產的犯罪包含非法吸金、詐欺、地下匯兌、賭博及毒品等。雖然金管會目前對大型交易所進行洗錢監管,但卻未將個人幣商、小型交易所等納管,成為執法機關查緝盲點,建議改採許可或登記制,以降低犯罪風險。

 

此前消息,台灣央行總裁楊金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等財金部會首長於13日出席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對通過虛擬貨幣詐騙和洗錢的行為發表了看法,「金管會目前是虛擬貨幣防制洗錢的主管單位;對於 BTM,金管會已掌握設置地點並實際查訪,針對尚未登記的業者,金管會已發函請業者限期內完成登記。」

 

儘管金管會目前已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s)在洗錢防制業務上進行監管。但調查局擔憂,諸如上述的監管方式,個人幣商、P2P 點對點交易平台、仲介平台及小型交易所等難以達成當局法遵要求的業者朝規避監管方式營業。

調查局也指出,許多高風險的比特幣自動販賣機(BTM)負責人為無公司登記的自然人、新創科技公司,缺乏法遵部門,也未提出法遵聲明,在未進行KYC的情況下,具有高度匿名性、操作方便、移轉迅速等特性,極易成為犯罪集團從事犯罪行為或清洗不法所得的管道。

因此,調查局建議,金管會應將個人幣商一併納入監管範圍中,好讓主管機關充分掌握從事該領域的業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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